为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四川省教育厅、遂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学院研究,特修订我院202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疫情期间就业工作组
在学院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疫情期间就业工作组,负责学院疫情期间毕业生就业日常工作。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就业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各系负责就业工作的主要领导、招生就业处正副处长
就业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政府宏观调控,确保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就业稳定。
(二)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就业工作。
(三)完成学院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四)完成“双百行动”,确保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做到就业创业“帮扶百分百”,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做到“就业百分百”。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就业教育,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广泛开展就业相关的班会、报告、座谈、培训、比赛等活动,增强就业能力与就业技巧;做好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科学规划职业生涯。
(二)统筹规划,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1.充分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就业工作计划,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就业率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方法。
2.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邀请用人单位举办网络招聘等各类招聘活动;疫情结束后扎实开展就业市场开拓,收集人才需求信息和岗位信息,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规划做好每月(2019年11—12月、2020年1—8月)的招聘活动。
3.及时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资料,按专业、班级等分类做好归档工作,以备省教育厅等进行就业核查。
(三)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自查和核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周报制和月报制要求,各系应引导和督促毕业生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就业相关信息和材料,辅导员和班主任严格审核;招生就业处应及时汇总数据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
(四)精准开展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1.精准帮扶。各教学系应特别关心并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求职意向和就业进展情况,建立帮扶档案,指定指导教师,精准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就业,迈出人生关键一步。
2.做好专项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一是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对2017级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专项帮扶,及时足额发放帮扶资金;二是将因疫情致家庭困难的毕业生一并纳入帮扶范围;三是配合遂宁市人社部门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确保2018级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3.开展好“双百行动”。各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制定帮扶方案,建立台账,做好帮扶情况记录。
(五)提前谋划做好2018级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在疫情结束后,各系和招生就业处及时组织就业工作小组到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市场开拓,加强校企合作,开展政府和行业招聘、专场招聘、大型招聘等多种形式的招聘会,为2018级毕业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制定2017级毕业生派遣方案,做好毕业生派遣和改(补)派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厅反馈相关信息。
(七)做好在校大学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
(八)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评价工作。配合第三方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编制2020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2020届毕业生就业与培养质量综合报告。
(九)配合做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学院就业信息的核查及整改工作。
(十)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影响及评估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启动问卷调查,会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开展毕业生状态和心态调查,了解新冠病毒疫情下毕业生面临的急迫困难和问题。
(二)向毕业生推荐就业招聘信息,组织网络招聘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3月1日—10日联合举办的202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
1.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企业,开拓就业市场,收集企业招聘信息。
2.通过校园网、就业网、晨云智慧就业系统、川职院就业QQ群发布招聘信息。
3.各班级辅导员将招聘信息推荐到各班班级群,分班级统计毕业生就业报名情况,并由各班辅导员建立好台帐,报招生就业处就业办邮箱(109504329@QQ.com)。招生就业处与企业进行联系,搭建好企业与毕业生的桥梁,做好学生与企业的供需对接工作。
4.加强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学生的网络求职工作,督促各系建立一对一帮扶方案。
5.加强与教育部门、相关学校等的网络联系,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三)向毕业生推荐在线职业指导课程,在线解答毕业生求职就业关心的问题,提供职业指导和心理辅导。
(四)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就业改派、就业议书的收集工作。
(五)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各系确定就业统计工作人员,并报招生就业处备案。各系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就业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规定,不碰底线、不触红线。
(六)建立数据上报机制。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周报制和月报制要求,各系应于2019年11月-2020年2月每月报送就业信息,2020年3月-8月每周报送就业信息。具体报送内容,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和学院就业统计工作培训会议规定的为准。招生就业处应及时汇总数据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各系适时排查本系毕业生现状,并于每月末作一个统计上报招生就业处。
(七)建立约谈机制。学院对未准确及时上报就业信息、就业工作推动不力或未按计划完成就业目标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