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和资金发放办法》要求,结合我系2021年毕业生实际情况暨困难情况,按照学院划定的名额,对我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困难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评审。
由班级审核小组按照学院《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和资金发放办法》要求、《关于报送2021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单的通知》要求及《经济与管理系2021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2021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学生进行筛查和审核。系部再召开2021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专题会议,由系部审核小组按照院、系标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对各班级报送名单再次筛查和审核。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厚德楼403反映。
经济与管理系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