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的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现将进一步强化顶岗实习学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明确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学院师生疫情防控的范围。各系(部)主任是本学院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将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位学生,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班主任、辅导员、指导教师根据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修订)》(院字〔2017〕23号)文件规定,通过QQ、微信群等网络媒介,对学生开展顶岗实习状态监测、预防教育,使学生理性认识疫情,正常履行岗位任务,树立正确的实习与就业理念。
二、全面核查,分类管理
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规范、有序组织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各系(部)要安排专人再次全面核查本系(部)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准确掌握已上岗学生的信息、已落实顶岗实习单位但未上岗的学生信息、正在落实和未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信息,继续填报《已开展顶岗实习(实际进入顶岗实习岗位-正在上班)的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于每天上午10点前发送至531062499@qq.com邮箱,教务处汇总数据后,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在全面核查的同时,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内容,各系(部)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填报《顶岗实习信息日报表》(见附件1)并于每天下午16点前发送至531062499@qq.com邮箱,无事报平安,异常报详情。并由责任人做好已经开始顶岗实习人数和企业单位名称、学生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的登记与汇总整理备查。
凉山州昭觉县顶岗实习支教和大英县集中顶岗实习学生的《顶岗实习信息日报表》由带队教师负责。
核查主要原则如下:
1.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且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防控措施严格企事业单位优先安排顶岗实习;
2.属于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暂不安排顶岗实习;
3.根据健康码实时信息,未取得健康绿码的学生暂不安排顶岗实习。
4.未取得复工许可的企业暂不安排顶岗实习。
5.学生上岗前,必须向所在系(部)报告,经系(部)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同意后,方可上岗参加顶岗实习。到岗后,要求学生每天必须向所在系(部)报告顶岗实习工作情况(包括身体情况),如在工作中发生发热、乏力、干咳者,应立即向顶岗实习单位和所在系(部)报告,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关注已经开始顶岗实习的学生情况,对于不符合顶岗实习要求的情形,应当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顶岗实习教学活动。对于还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各系(部)要准确掌握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情况,研究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对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系(部)务必要加强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教育。通过微信或QQ等工具,组织学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措施,提高学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能力,保护自己,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各系(部)要针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系(部)应对顶岗实习过程中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并将方案发送531062499@qq.com邮箱。
四、进一步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与管理
1.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防疫教育和常规管理,与学生及家长保持沟通联络,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顶岗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目前已经在实习岗位的同学,辅导员、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实时了解掌握顶岗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疫情安全防护措施等基本信息,并与顶岗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并要求顶岗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筛查,不得私自外出;对疫情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应立即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改进,严重的应立即停止学生实习。
2.对因为疫情未能及时返岗(或上岗)实习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要通过QQ、微信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掌握动态信息,每天关注学生动向,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从自身做起,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心理疏导,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辅导员或班主任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动与企业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及稳定工作。每个月至少要通过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每一位学生联系2次,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学生处理好与企业和学院的关系,并作好记录。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