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等制度,并结合我院叉车实训室实际,加强叉车实践教学、模拟效果,增强叉车一般操作安全知识、意识,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人员
1、叉车实训室指导教师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驾驶叉车的实训人员必须经实训指导老师同意并经过一定时限的模拟培训方可上车驾驶,无实操经验的人员原则上只能驾驶经过调整和限速的叉车,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实训教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接电话或作其他易导致注意力分散的无关举动。
二、启动
1、车辆启动前,应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2、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着工服,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可以选择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也可以选择离开叉车驾驶室,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4、除装卸货外,必须靠边行驶,遵守交规;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根据情况,货件离地高度原则上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在斜道上行驶时,空车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载货时上下斜坡,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使, 需要货叉向前行使上坡, 倒退行使下坡。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5、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四、作业
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遵守“七不准”:
①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②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③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④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⑤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⑥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⑦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12、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13、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4、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15、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16、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17、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18、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19、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20、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2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22、严禁货叉上载人。
五、停车
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六、充电
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七、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非专业人员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3、严格按照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4、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5、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八、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