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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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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2015年01月28日  点击:[]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实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能力培养目标。为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高质、有效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的含义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一)实验是指在实验室通过设计来检验一个理论或证实一种假设而进行的一系列操作或活动,包括课程实验和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二)实训是为了熟练掌握某种技术或技能而在真实或仿真的环境中进行反复训练的活动过程,包括课程实训(含一体化教学)和独立开设的实训课程。

(三)实习是指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以锻炼工作能力的活动过程,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等方式。

(四)课程设计是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将一门或几门课程中有关知识综合运用,对学生进行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设计方法的实践教学环节。

(五)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技术管理问题,锻炼创造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的实践环节,是实践检验理论的过程。

二、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学院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实践教学环节的归口管理机构,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

2.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管理由各系(部)分管教学或分管实践教学的系(部)主任负责,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协助管理。

(二)管理职责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对实践教学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统一印制相关的资料表册。

(2)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等进行审定。

(3)负责组织各系(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计划、指导书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4)负责对各系(部)的实践教学实施过程和实践教学效果进行检查。

(5)负责组织全院性实践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加强校际联系,推进校校联合和校企融合。

(6)协调各系部实践教学场所,解决实践教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7)研究、协调处理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8)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的总结、评价工作,以数据和实绩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

(9)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相关信息资料的统计和备案工作。

2.系(部)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以培养学生应用型能力为主线,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各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

(2)建立健全系(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分层次明确各项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考核目标。

(3)组织制定、编写并落实各项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计划、指导书等,保证实践教学的数量和质量。

(4)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全程跟踪,适时监控,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和情况上报工作。

(5)加强实验室或实训基地的现场管理,规范整洁实训现场,提高实验、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6)负责组织实验室或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加大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力度。

三、实践教学的文件

建章立制,落实方案,是搞好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深入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大纲),编制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等是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需要。

(一)专业实践教学计划

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是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蓝本,以专业特点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标准而制定的实践教学运行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践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对于明确教学目标、规范教学过程、实现教学目的、提高教学质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各教学系(部)在制定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时,应按照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重应用、强实践”为原则,改革实践性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状况,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明确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及要求、教学时数及时间分配、考核标准及方式等。

(二)实训、实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实训、实习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践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各教学系(部)必须按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实训、实习课程标准(实训、实习教学大纲)。

实训、实习课程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实训、实习任务、实训、实习内容、实训、实习目的和要求、实训、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成绩评定等。

(三)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

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是学生进行实验、实训、实习的基本教材,是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资料。搞好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和使用工作,是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主要简介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所担负的功能和任务。

2.实验、实训、实习项目。依据实训、实习教学大纲详细列出所应进行的全部实验、实训、实习项目。

3.能力训练目标和要求。依据实训、实习教学大纲,制定各项目所要达到能力的训练目标和要求。

4.应具备的理论知识。主要阐述进行实验、实训、实习教学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内容要详细,语言要精练。

5.仪器设备要求。列出所需的仪器设备名称、技术参数以及在实训中所处的位置。

6.实践项目的具体训练内容、过程及标准要求。详细阐述每一个实践项目的实际训练内容、过程、标准及所要注意的事项。内容要详实具体、层次分明。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应明确规定每天的学习、训练内容和相应的考核要求和方法,以提高指导书的可操作性。

7.实践项目考评办法。主要指在实践教学过程结束后如何对学生的实践情况进行考核,并明确考核的方式、方法及考核标准。

考核成绩按五级制计算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目录、正文格式可参考正规出版教材。

(四)学期实践教学运行计划

学期实践教学运行计划是开展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实践教学运行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进程必须按计划执行,以确保实践教学的规范运行,确保教学质量。

(五)实训、实习实施计划

实训、实习实施计划是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训、实习课程标准,实训、实习指导书(或教材),实训、实习设备、设施,学生情况及学期的实训、实习周数确定的具体实施计划。其作用在于明确该实训、实习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实训、实习的整体构想及进度。

实训、实习实施计划分为编制说明和实训、实习进度计划两部分,其中编制说明包括:实训实习名称、指导教师姓名(有多名指导教师时,编制本计划的教师放第一位)、实训实习时间(周数)、班级、实训实习大纲名称、实训实习指导书以及经费预算、学生分组、其它说明;实训、实习进度计划包括:实训、实习内容(模块)及要求和备注等。

(六)实验、实训、实习报告

1.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是学生在实验后把实验的目的、方法、步骤、结果等,用简洁的语言写成书面报告。通过实验报告可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实验报告一般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用的仪器、设备和材料、实验的步骤和方法、实验数据记录和计算、实验结果说明等。实验报告格式及具体内容和要求,由主讲教师编制,相应教研室主任审定,交教务处实训科登记备案,由教材科组织印制。

2.实训、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表)

实训、实习报告是学生在实训、实习结束前,根据实训、实习过程所作记录(实训、实习日记),结合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实训、实习中体会较深,收获较大的项目进行的分析、处理的总结性报告,是对学生实训、实习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性材料。

实训、实习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实训、实习目的、实训、实习内容、实训、实习总结、实训、实习单位鉴定、指导教师评语等。

实训、实习报告格式由教务处实训科统一制定,印制,各教学系(部)按月一次性领取。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实训、实习总结表,落实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

(七)实践教学日志

实践教学日志(实训日志)是实践教学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也是实践教学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的原始依据。实践教学日志内容格式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四、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

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是规范实践教学过程,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根本手段。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由系(部)进行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

实践教学实行全过程管理:

1.所有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2.各系(部)组织教师编写专业实践教学计划,经教研室主任、所属系(室)分管实训的系主任审核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训科,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审定后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交由所属系(部)教研室、实训中心存档并遵照执行,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

3.各系(部)组织教师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范》编写实验、实训、实习课程标准,经教研室主任、所属系(部)分管实训的系主任审核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训科,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经主管院长批准的实训、实习课程标准为学院法定性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实训、实习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并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印制。

4.各系(部)组织教师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所属系(室)分管实训的主任审核后,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训科,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审定后的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由教务处组织印制,作为校编教材使用。编写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指导书,由所属系、教务处推荐出版。

5.各系(部)根据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学期实践教学运行计划,并在每学期期末结束前1-2周将下学期的实践教学运行计划报送教务处实训科。

6.各系(部)在每学期初按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学期实训、实习安排(实训实习班级、学生人数、实训实习项目、实训实习地点、指导教师及指导教师在指导实训实习期间的理论教学周学时、校内或校外实训实习等),并交教务处实训科审定、备案。

7.系(部)教研室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制定的实训、实习实施计划。实训、实习实施计划须在本实训、实习开始前二周,送交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审阅后,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交所属系(部)分管实训工作的主任审核后实施,同时报教务处实训科备案。无特殊情况,应保持实训、实习计划实施的稳定性。若有改动,需经主管教学系(部)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实训科备案。

8.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系(部)准备实践教学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保障实践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到位。对于实训,应作好实训动员,召开实训动员大会。

9.各系(部)对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验实训实习项目要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演练,新到岗或首开实验实训的指导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做,并作好试讲、试做记录。

10.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训、实习项目的性质、要求,采用讲课、演示、操作指导、设问、讨论、答疑等多种教学方式指导学生实训、实习。在实训、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巡回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同时应注意培养学生独立观察、思考、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对学生进行技能点的考核。

11.实训班级学习委员填写实践教学日志,交实训班级所在系(部)保存。

12.实训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根据实训、实习情况认真填写实训、实习总结表。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训、实习总结表。

13.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对学生实行考核,以保证实现专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培养目标。结合学生实训、实习情况、实训、实习总结表评定成绩。学生成绩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系(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将学生成绩登录上网。

14.指导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填写《实践教学质量考评表》,向系(部)提交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

15.各系(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实践教学相关资料,做好资料、成绩和教学成果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16.每学期结束前各各系(部)进行本部门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五、实践教学的质量管理和监控

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应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主要途径是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加强对课程标准、教学指导书、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组织和实施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方法及学生的学习情况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育教学目标。

教务处、院督导室、院外专家组成学院实践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实践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系(部)主任、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组成系(部)实践教学委员会负责对本系(部)校内、外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具体管理,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班级实践教学质量的管理。

1.系(部)教研室主任、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应深入实训、实习现场,对指导教师指导实训实习情况(包括:实训实习的进展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实训实习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向系部领导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2.系(部)负责检查指导教师的实践教学教案、实施计划、指导书、学生实训日志、学生实习报告等的质量和落实情况。

3.系(部)负责对实践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管理,检查实践项目教学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内容、规定时间、规划课时进行调整,必须提前上报教务处审定。

4.每学期开学前、每个实训周的星期一教务处会同有关人员检查实践教学的准备情况。

5.院督导室和教务处不定期对系部的实践教学安排与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通报相关部门和任课教师。

6.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及实习实施计划对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抽查。抽查重点是实训内容是否与实训大纲或实训指导书一致及实训效果是否达到大纲和指导书的要求。

7.院实践教学委员会通过下列三种方式检查实践教学的质量:

(1)根据实践教学课程标准或指导书中的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在实践教学结束前以现场抽查的方式检查实践教学的质量;

(2)以系(部)自查与学生评教、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实践教学质量;

(3)在实践教学结束后以试卷考试或企业走访方式检查实践教学的质量。

8.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实践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的集中检查,其内容为:

教务处对系(部)开展的各项实践课程实行定期检查,每学期进行两次,第一次安排在期中,第二次安排在期末。检查的内容包括:实践教学运行计划执行情况、实训日志、相关教学文件、实际教学效果、实践教学总结情况、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深入现场检查记录等。

六、实践教学研究

加强实践教学研究,致力于探索校企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是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实践教学全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实验室、实训基地等的建设与改革,拓宽实践教学内容,利用先进的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建立健全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及管理体系,则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实践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其具体要求为:

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实践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实践教学有关问题,不断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教学研究活动要有研讨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合理建议等记录。

2.各实验室、实训基地根据专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发展需要,开展可持续性的实践教学的研究,包括:

(1)实践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2)实践教学项目的设置与更新;

(3)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写;

(4)实践教学的教材或指导书的编写;

(5)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6)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

(7)仪器设备等实践教学硬件设施的建设。

3.实验室、实训教学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开放式实践教学,把实训(实验)室建设成从时间、任务、设备、技术等方面对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及社会开放的实训(实验)室。

七、实践教学的档案管理

实践教学的档案资料是实践教学过程的客观记录,是对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效果等环节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深入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素材。搞好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一)资料内容:

1.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

2.系(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实训(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训(验)室规则等。

3.系(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对实训(验)室、实训(验)教学、仪器设备、实训(验)室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等。

4.系(部)制定的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包括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训(实习)课程标准、实践教学运行计划、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实训(实习)实施计划、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等。

5.其他资料包括实训(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实训耗材统计表、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记录、实训(验)室活动记录、实训(验)室建设规划、实训(验)室工作计划、实训(验)室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实训(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实训(验)室安全记录等。

(二)管理要求

实践教学档案资料管理由各系(部)负责实训工作的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教务处实训科将按学期组织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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